男子冒充记者诈骗83万元被判11年

2013年02月08日07:19  法制日报 微博

  本报讯 记者刘希平 通讯员陆义刘彦军 湖南省涟源市光文村村民刘国华自我吹嘘为某报记者,并称和湖南省领导关系要好,先后骗取钱财83万元,湘乡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。被告人刘某不服上诉,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二审维持一审判决。

  2009年6月以来,刘国华以将文某女儿安排进湖南省省委直属机关工作,但需活动费用为由,骗取文某人民币30万元;以能给周某、蒋某、蒋某某三户多弄到拆迁赔偿款,但需活动经费为由,骗取三户钱款53万元。

(原标题:诈骗83万村民冒充记者被判11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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